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2号)工作要求,我省将采取批量核定和主动申领相结合的方式,稳妥有序落实稳岗返还政策,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2号)工作要求,我省将采取批量核定和主动申领相结合的方式,稳妥有序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根据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相应比例返还。